各系部:
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按照武汉市人社局、财政局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社会孤儿毕业生;
(5)烈属毕业生;
(6)残疾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1400元
三、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武汉地区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按申请对象类别提供以下资料:
(一)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1.求职补贴申请表(表中申请对象类别“1.城乡低保”打勾、填写低保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贴一寸彩色照片);
2.毕业生所在家庭低保证电子版;
3.毕业年度内低保证年审或低保金领取(银行流水)记录电子版(流水记录从2020年5月开始的记录);
4.低保证内页上保障成员若不包含毕业生本人,还需提供毕业生和低保人员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复印件的电子版。
5.户主为申请人本人的农业银行卡。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1.求职补贴申请表、(表中申请对象类别“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打勾、填写贫困家庭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贴一寸彩色照片);
2.家庭《扶贫手册》关键页面的电子版(从封面开始拍照,一直到家庭成员页面)。
3.户主为申请人本人的农业银行卡。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1. 填写求职补贴申请表、(表中申请对象类别“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打勾、贴一寸彩色照片);
2.户主为申请人本人的农业银行卡。
(四)社会孤儿毕业生:
1.求职补贴申请表(表中申请对象类别“2.社会孤儿毕业生”打勾、贴一寸彩色照片);
2.毕业生《儿童福利证》的电子版。
3.户主为申请人本人的农业银行卡。
(五)烈属毕业生:
1.求职补贴申请表、(表中申请对象类别“3.烈属毕业生”打勾、贴一寸彩色照片);
2.毕业生亲属烈士证书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电子版。
3.户主为申请人本人的农业银行卡。
(六)残疾毕业生:
1.求职补贴申请表、(表中申请对象类别“4.残疾人毕业生”打勾、贴一寸彩色照片);
2.毕业生《残疾人证》电子版。
3.户主为申请人本人的农业银行卡。
四、注意事项
1、申请。2020年9月20日前,各系部请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提交材料并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填写后需申请人签名并盖手印。
2、资金下发。学校初审上报到人社局,市人社部门将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及拨款申请送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毕业生开户行必须为农业银行卡。且在2021年8月份之前未被注销,户主必须为申请学生本人。
3、材料提交。材料提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9月20日前),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文件要求,真实有效,内容要清晰可见。
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21届求职补贴申请表.docx